(二)公共文化传媒支撑服务—科教文化类(含公益)
服务对象:公共文化传媒项目承担单位
服务内容:节目制作、卫星/光缆网实时传送、终端和站点支撑服务。
收费模式:按项目要求收取服务收费(项目规模、服务内容、活动次数、时间等收费)